2022数博会“首届个人数据中心发展论坛”成功举办

5月26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世纪互联承办的“2022年首届个人数据中心发展论坛”在线上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以“重构数字基建 共创数据价值”为主题,邀请政、产、学、研、用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共话个人数据中心(PDC)发展新格局。

当前,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的变革,同时,政策立法也对现有的数据处理方式提出新的要求。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我国在大数据领域进入到个人数据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新阶段。科技的自主创新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呼唤新型个人数据保护和应用技术方案。

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在致辞中指出,“新时期的大数据产业应是将数据安全、尤其是个人数据安全和权益保护内生置入的新形态产业,围绕个人数据形成的存储、计算、迁移、交换、生产、应用等数据产业将是未来一段时期的新蓝海。”

作为IDC行业领军企业,世纪互联在以个人数据中心(PDC)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正在实现新的一轮战略引领。世纪互联创始人陈升认为,PDC不是互联网上“N+1”的应用,而是“1+N”地开启了能够超越互联网时代、迈向下一个数字文明的应用起点。他表示:“作为一个新的数字文明世界,元宇宙不仅需要个人数据中心(PDC)作为基础应用来推动其发展,还需要一批拥有以天下为公情怀的软件工程师贡献新的一轮基础协议,并且以新的基础协议重构基础设施,打造一套超越现有互联网物理设施、物理层独立的新的基础设施。”陈升进一步指出,如果说一切皆网络的新基建从美国开始,那么一切皆计算的新基建就有机会从中国开始。

作为大数据领域中的“国家队”,人民数据总经理郑光魁表示,“人民数据正在以个人数据中心(PDC)作为基础应用,打造超越互联网的新一代网络的空间基础设施——超互联新算力平台。”此外,人民数据还将携手世纪互联共同打造“数据强国暨百城千县行动工程”,让数据真正地取用于民、造福于民。

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具有高度技术性的,法律规则能否得到遵循也离不开技术的评估、审计、验证和检查。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战略中心常务副主任洪学海针对数据加密、区块链、联邦学习和隐私计算等技术进行了分享。

温州理工学院副教授陈驰认为,随着数据共享从政府内部延伸到第三方机构,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问题亟待解决,他在“个人数据管家”项目的主题演讲中指出,“通过授权信息上链,形成个人数据资产‘云凭证’,可以创建以数据要素为基础的新型生产关系,为数据交易探索新路径。”

“如何对教育相关的个人数据进行安全保护和发展应用,是教育信息化从业者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赛尔新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总经理宁雄雁表示,个人数据中心(PDC)将成为中国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PDC不仅可以将教育信息化系统中产生的个人数据还给师生,确保个人数据的安全与隐私,还可以充分发挥二次数据的价值。

《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数据立法“用户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立。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究团队负责人杨婕认为,“我国的数据治理体系涵盖了数据安全保障、用户权益保护和数据价值释放三个部分,目前的数据立法已经完成了数据安全保障和用户权益保护两个阶段的目标,但是,在数据价值的释放方面还存在立法的缺失,需要‘数据管理法’进行补位。”杨婕进一步指出,下一步的数据立法将重点关注“数据管理”方向,通过中央层面立法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产业规范发展,赋能数字经济。

随着信息技术体系的发展,网络生态中的接入对象和载荷内容正在呈现新的变化,要求形成传输、计算、存储紧耦合的新型网络体系架构,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内涵的扩展。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研究员王伟表示:“新的数据生态亟需个人数据协议规范进行以个人数据为中心的网络基础设施重构,这个规范将以存储、计算和通信技术作为底层支持,围绕个人数据的确权、授权和行权进行协议适配,通过ID、IP和区块链账本进行生产关系优化与资源适配。”他认为,个人数据驱动的中国生态将会在互联网空间诞生一个新的标准规范,而这个标准规范有助于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发展与跨越。

会上,世纪互联发布了国内首份《个人数据中心白皮书》,白皮书涵盖了个人数据中心(PDC)的基本概念、技术构成及应用场景,为推动新业态的新发展提供了路径参考。世纪互联PDC负责人李骁宇表示:“世纪互联愿意携手业界同仁一起,在法律框架和国家相关战略的引导下,共同研究、探索、布局和挖掘二次数据的行业价值,推进个人数据中心(PDC)的商业落地。”

当前,数据已经成为全国建设统一大市场的一个基础性要素。近日召开的“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明确提出“要厘清数据所有权、使用权、运营权、收益权等权利,在保障国家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数据权属的确定与价值释放,需要以个人数据为中心的基础协议与基础设施重构,唯有紧握发展先机,通过真正的自主科技创新和产业生态联动,才能抢占发展制高点,为全球的个人数据保护与治理贡献出中国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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